书名 : 芒康县志
作者 :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巴蜀书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8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篇前彩图,完整 ·
凡例:
一、《芒康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精神,实事求是地记述县域内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为新编本,上限起自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2000年12月31日。本着详今明古的原则,重点记述解放后的史实。其解放前、后的表述以1950年10月12日芒康县宣告解放为准。
三、本志篇目按大类立志,设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大事记述、附录等篇,篇下设若干章、节、目,并以序言、凡例、概述为卷首,以后记殿尾。
四、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考等诸体并用,以志为主。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兼以记事本末体。
五、本志用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语体文、记述体进行记述,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力求简明、朴实、准确、流畅。
六、人物立传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对有影响、有贡献的健在人物,除收录于“人物表”外,其余采取以事系人或以人系事的方法记入有关章、节、目。
七、历史纪年按历史习惯记述,同时加注公元纪年及藏历纪年。历史纪年用汉字,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八、地名采用芒康县常用名称,对有演变的地名,在所述时限内可用当时名称加注今名。芒康县为原宁静县和盐井县合并而成,为叙述统一,除涉及沿革、建置等内容时称“宁静”、“盐井”外,其余统称“芒康县”。
九、计量单位使用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但对部分市制单位,为保留历史资料原状,一律不予换算。对西藏民主改革前传统计量单位采用“藏克”(1藏克约为13公斤)、“藏斤”(1藏斤约为2.5公斤)等。统计数据一律以国家统计局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