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英山县志
作者 : 英山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中华书局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8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贯通古今。上限上溯到建县,下限为1990年,部分内容延至成书之日。
二、本志按事物类別分设篇、章。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各篇均按事物的时问顺序记述。
三、本志资料,取自上海、北京、安徽、湖北和本县档案馆、图书馆及县直各机关单位档案室。数据以县统计局核定的统计资料为准。行文中限于篇幅,不注明出处。
四、大事记,略古详今,按年代顺序记载本县所发生的大事、要事。
五、人物志,贯通古今,侧重近、现代。根据“生不立传”原则,健在者概不入传,只在专志中以事糸人。凡过世人物,不受级别、职称限制,以其对历史作用及社会影响,分别列入传、录中。入志人物以本籍为主,兼顾在本县有建树有影响的客籍人物。
六、凡涉及地名、政府、官职及其他专用名称,均依历史习惯称谓。书中先用全称,后用简称。如1949年3月20日英山县全县解放,以此为限简称“解放前”和“解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简称“建国前(后)”,“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
七、本志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事实不清的內容未勉强入。
八、本志纪年,一律用公元年号,建国前朝代年号以汉字在括号内注明。沿革一节仍沿用朝代纪年,公元年号在括号内注明。
九、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录、图、表等体裁,以志为主,图表附文插入各有关章节。
十、本志度量衡单位,建国前用当时通用名称,如丈、尺、寸,担(石)、斗、升,斤、两、钱等;建国后,按计量改革的不同时期的计量单位记述。
十一、本志釆用语休文、记述体,记述史实,述而不评。引用文依照原文加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