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英山县志1986-2007
作者 : 英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湖北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15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凡 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 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断限内全县自然、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面貌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上限为1986年1月1日,下限为2007年12月31日,为反映事物的完整性,部分内容 适当上溯或下延。如:建置沿革上溯;旅游业下延到2013年;2014年10月,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县直 各局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名录,载入“附录”中。
三、本志运用横排纵写、横分门类、纵述历史,力争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大事不漏,要事突出,真 实反映历史风貌。
四、本志采用章节体,语体文。篇下设章、节、目、子目、小目五个层次,篇下设无题序。用第三人 称行文,据实直书。
五、本志叙述方式以志、记、述、传、录、图、表并用。以志为主,其他为志的补述。大事记采用编 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重要事件设“专记”,置于相关章节。第一轮志书遗漏或有误的事件,置于 补遗中。
六、本志取材,绝大部分取自各级档案部门档案和图书馆所藏文献、报刊及县直各机关、企事业、 乡镇、场、办、开发区所编史志资料,少数无文献记载的取自当事人口碑资料。为减少篇幅,均不注明 出处。
七、数据主要取自统计部门统计资料,部分数据统计部门没有的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数据书 写一律用阿拉伯字,计量单位除习惯用“亩”外,其余一律按国家规定统一规范书写。
八、纪年以公元纪年为主,涉及民国及以前的纪年在书写朝代年号之后括注公元纪年。朝代年 号用中文书写,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阿拉伯字书写。
九、专用名词首次出现用全称,重复出现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中华人民共和 国”简称“共和国”、“中共英山县委员会”和“英山县人民政府”简称“县委”和“县政府”等等。
十、因事系人书写人名在职务、职称之后,如省委书记某某、某大学教授某某,人名后不用先生或 同志等称谓。
十一、单位名称、地名、人物职务称谓,均以事物发生时的称谓。
十二、人物记载,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传”记述断限内去世的英山籍或客籍在境内有重要 影响的人物;“录”记述不够立传资料但影响较大的去世人物;“人物简介”记述在政治、经济、文学、艺 术等各方面有重大贡献和较大影响的健在的英山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