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甘谷县志
内容简介:本志记述了甘谷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编纂人员:杜松奇, 牛勃
编纂单位:甘肃省甘谷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0000-1989
出版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详今略古、古为今用的原则,搜集必要的史料。重点反映社会主义阶段的情况,突出时代性、地方性、科学性和资料性。
二、本志认真贯彻(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在对旧志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注重创新。体例采取概述、纪、志、传、图、表、录的形式,以专志为主体,图表随附,其结构分编、章、节三个层次。
三、本志篇目设置以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为依据,统编历史,横排竖写,以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的次序排列。
四、本志断限上起新石器时代,下迄1989年(大事记、名人录延续到1996年)。
五、本志叙事范围,以1989年行政区划为准,分志以1989年业务分工为准。
六、本志纪年,1949年以前,按历史朝代记载,并括注公元纪年,如唐武德三年(620)、秦武公十年(前688);1949年以后,则以公元纪年或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写为。建国前”、“建国后”。凡以农历记述的,则注明农历,并括注公历。
七、称谓:对于历史政权和职官,按时间先后称“县署”、“县衙”、“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县令”、“县长”、“知县”、“主任”等。对于人物,直呼其名。不冠不缀“同志’:、“x长”、“x x分子”等褒贬词语(引文例外)。古代地名按历史习惯弥,括注今名。现代地名以<甘谷县地名资料汇编>为准。
八、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和突出人民群众的原则。对推动历史卓有贡献的已故人物,.不分籍贯、职业、身份,以出生年月为序,一般立传入志。对于卓有贡献仍在世的人物,采取传事不传人的方式记入有关章、节;凡地、师级以上命名的革命烈士,以殉难先后为序,列入“革命烈士英名录”;凡县、团级以上党、政、军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列入“党、政、军中级以上干部简表”,有专业职称者注明其职称,不再列入“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简表”。已获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则列入“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录”。
九、本志采用语体文,以现代规范文字记述,对个别容易引起误解或混淆的人名、地名,仍用繁体字。
十、本志统计数字:·般使用统计部门的,业务部门记述专业志不涉及统计部门统一统计数字的则用业务部门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各种比值数用“%”号或“‰”号表示。计量单位、历史数字、引文数字沿用旧制。统计表格内凡有空格的为数字不清楚或无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