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玉门市志
作者 : 玉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新华出版社
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玉门市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及人物、附录组成。专志结构按事物性质归类,分志、章、节、目,有些内容较简的仅设志、章。
二、本志贯串古今,略古详今,重在当代。《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编排,部分内容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编写。各专志均采用以事为经,以时为纬的记述方法。
三、年代断限:上追溯有记载的事物之发端,下至事物的终结,未终结的至公元1987年。
四、本书体裁以志为主,记传、录并用,图、表穿插其中。
五.文字叙述,除部分引用古籍原作沿用文言文外,其余均用现代语体文,并用国家统一公布的简化字。志中所用科学术语、专用词和名称,以有关部门审定为准
六、地理名称、历代政权机构和官职,均用当时的习惯称谓。对古地名加注今地名
七、数字书写: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专用语中的数字,则用汉字。农历和中华民国以前历史纪年的年、月、日用汉字,公元纪年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字。历史纪年后括号内一律为公元纪年。
本志所称“建国前”、“建国后”,以公元1949年10月1日为界。本志写有“50年代”、“60年代”…均为20世纪所属。记述中的“至今”,指到1987年底
八、计量单位,民国前的依历史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采用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法定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亦偶用英制单位。
九、人物:生不立传。凡立传人物以对玉门社会发展有显著贡献为标准;未立传但有显著贡献者,则在有关内容中记述。凡烈士、落户于当地的老红军、省级以上英模,用简介或表的形式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