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一、《包头市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详今略古的编纂原则,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包头市的发展与变化,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民族特点。
二、本志贯通古今,上限力求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
三、本志为5卷6册。卷一为综合类;卷二为经济类,分上、下两册;卷三为城乡建设类;卷四为政治类;卷五为文化类。本志设概述,以统摄全志,彰各卷之大要。附录、修志本末不列篇。
四、本志遵循“事以类从”的原则,基本按事物属性分类,不受行政隶属关系约束。
五、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体裁,以志为主,横陈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大事记采用编年体。
六、立传人物系对包头社会有重要影响和重大贡献者,以本籍人氏为主,按卒年顺序排列,生不立传。烈士名录以民政部门提供资料为依据;人物录、人物表按市地方志编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采用我国传统的以朝代年号夹注公元纪年和民国纪年夹注公元纪年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八、地理名称、机构及官职称谓,均记当时名称,今有变更者夹注。多次使用的国家、省区、盟市、旗县名称及其他文字较长的专用词语,均以卷为单位,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用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为“新中国”;1949年9月19日绥远和平解放时的“包头解放”,写做“包头市和平解放”。
九、本志资料及数据主要来自档案馆和统计部门,少数由有关部门提供。为节省篇幅,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