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张家口市志
作者 : 张家口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8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上下册 ·
凡例:
一、本志称《张家口市志》,为全面反映张家口市自然、社会历史与现实的资料性著作。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为主线,重点反映各项事业兴衰起伏的过程。选材坚持详今略古、详独略同、详主略次的原则,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以保证志书的实用价值。
二、本志以述、记、志、传、图、表、录等诸体并用。横分门类、纵述史实,分编、章、节、目四层,共30编169章540节。按现代社会分工置类设编,以行业设章,下分节、目。节下条目序号以一、(一)、1、(1)、①依次排列,均以事命题。
三、本志取事时限。断限时间上限视掌握资料情况,叙事溯源不做统一规定,下限一般断至1988年底。
四、历史纪年。辛亥革命以前先写朝代年号,后加括号用阿拉伯数字注明相应公元纪年并省略“公元”和“年”宇。按本市实地情况,日伪(沦陷)时期为1937年8月24日至1945年8月22日;第一次解放时期为1945年8月23日至1946年9月10日;第二次解放时间为1948年2月24日;1946年9月11日至1948年12月23日为国民党统治时期;“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五、“大事记”所載重点是建国后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重大建设成就、机构人事变迁、自然灾害等。记述方法以编年体为主,适当采用记事本末体。
六、按“生人不立传”惯例,“人物编”以记述贡献卓著的本籍历史人物和现代人物为主;适当记迷在本地从事活动、影响较大的外籍人物,均按卒年顺序排列。对有业绩的生人,除以事系人,散记于有关章节外,在“人物编”中以“录”或“表”形式反映,按生年顺序排列。
七、本志以下限断至1988年底的行政辖区为记述范围(包括桥东、桥西、茶坊、宣化、庞家堡、下花园6区和宣化县)。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记述有关地名、机构、人名、职务等,用记事年代全称。若用简称,须在第一次全称后加括号注明。
八、本志以现代汉语书面语为规范,用记述体,窝褒贬于叙事之中。数宇书写按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宇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所载数字尽量以统计部门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