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江北区志
作者 : 重庆市江北区地方志编繤委员会编
出版社 : 巴蜀书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3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定名为《重庆市江北区志》,记载内容从全区范围取材,不受事物隶属关系限制。
二、本志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继承历代修志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努力创新,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三、本志取事,坚持立足当代,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突出地方特色和体现时代特点断限时间,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5年底。
四、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出发,以类系事,横排纵写,结构为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全志除卷首、卷末共设25篇。
五、本志采取以志为主,记、志、传、图、表、录并用的综合体裁。文体为语体文,文字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六、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政府官职等均依当时的习惯称呼。历史纪年在括号内注明公元纪年,并省去公元二字。建国后用公元纪年,民国及以后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
七、各种机构、部门、社会团体和会议名称等,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以后则酌情用简称。
八、人物入志,以其在本地区社会历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为标准,立传人物,多为对江北区有重要业绩或有较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不为生者立传。立传人物排列,以卒年先后为序。
九、《大事记》重点是记载解放以来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包括江北区的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建设成就、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重大事件、主要的机构变更,以及重大的自然灾害等。记述方法,以编年体为主,对内容联系紧密,时间相距不远的事件,适当采用记事本末。
十、本志资料来源广泛。历史部分多录自历代史志;近代内容主要录自档案材料和各修志单位整理、校核的史实资料,为节省篇幅,不再注明出处。
十一、本志所载解放后的各种统计数字,尽量以统计部门的数字为准。由于业务部门和修志部门的统计口径不相同,部分综合数字亦有差异,为充分反映实际,本志均酌情采用,并在行文中尽可能加以注明。
十二、计量单位和货币币值记载按当时规定和历史习惯使用,必要时在括号内注明国务院1984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1955年3月1日前的旧人民币制,在行文中加以注明。
十三、为“资治”、“存史”提供更多的服务,本志附录记述了断限后至定稿前几年的区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