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景泰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全县白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全志贯通古今,略古详今,重点记述当代。上限以类系事追溯,下限断至1990年。
三、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附录。以编、章、节、目排列。
四、本志资料来自三方面:一是中央、省、县图书档案部门;二是县的各有关部门提供;三是采访口碑资料并对资料经反复核对考证,力求翔实可幕。为了节省篇幅,一般不详注出处,只在《附录》中列出引用资料的书、志、史、录等名称。
五、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以志为主,辅以记、传、图、录和照片。为了规范化,一律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
六、《大事记》记载本县历史上发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自然、人事等方面的大事、要事,用编年体记述,辅以记事本末体。
七、《人物编》按《景泰县人物编编纂方案》收录入志。
八、本志用公元纪年。如遇朝代、干支纪年或夏历年月时,夹注公元年月,俾便参阅。在“×Ⅹ年代”之前,不冠××世纪者,均为20世纪
九、本志对度、量、衡计量单位,一般按照当时计量单位记入。计“斤”者均为市斤。
十、景泰县是1949年9月12月解放,故志书中“解放前”或“解放后”是以9月12日为分界;“建国前”与“建国后”是以1949年10月1日为分界。
十一、解放后,景泰地区除共产党之外,再无其它政党组织,故志书中对中国共产党景泰县委员会简写为“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