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成都市青白江区志
作者 : 青白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成都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5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对解放后的史事记述,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记述全区的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历史。记述重点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史实。
二、本志除人物、自然地理、社会风土等篇外,一般起自建区时的1960年,下限断至1990年(人物例外)。对需要溯源的事物,尽可能追溯到事物的起源。
三、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组成,以专志为主体。分别运用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编纂,照片、地图集中置于卷首。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出发,结合全区实际,志书设专志21篇,以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为序,篇内设章、节、目。同类事物不论其隶属于何部门,均编入同一篇(章)
概述、大事记和附录不列入篇章序列。
四、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各篇之首均不加概述,确须记述的,篇首作无标题引言。
五、本志一律用公元纪年,志中“解放后”指1949年12月27日本区解放之后;“建区后”指1960年1月25日青白江区接交工作座谈会之后;“扩区后”指1981年1月1日本区增加12乡镇之后。记述建区和扩区前今全境内事物
时,仍然称区;记述部分乡镇时,加注说明。
六、志书中的政区及机关均系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其他机构的称谓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以下则用规范化简称,不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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