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鄄城县志
作者 : 山东省鄄城县史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齐鲁书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6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鄄城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路线、政策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地记述鄄城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记事,上限一般起自1840年,下限止于1990年,为贯通历史,综述始末部分篇章适当上溯至事物发端,个别章节下延至1996年。
三、本志采用编、章、节、目四级结构,记、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以志为主。
四、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大事记,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其余均用记述文体,秉笔直书,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五、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业志附录四部分组成。首列概述综叙县情、总摄全书;次写大事记,以时为经,纵贯古今;中以专业志为重点,横排门类,纵叙史实,设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黄河水利、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税金融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司法、人事劳动、民政、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俗宗教、方言、人物25编;最后以附录结之。
六、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清以前加注历史纪年,行文中的“建国”时间,系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时间。
七、地理名称,用当时的习惯称谓,古地名加注今名;各个历史时期的组织、机构、官职用当时的称谓,第一次出现写全称,以后用简称;人物直呼其名,不加任何修饰词;严禁使用第一人称,如“我国”“我省”“我县”“我党”“我军”等。
八、除各种名称(张汉三、鄄城九区)、成语(三言两语、五花八门)、顺序号(第第二)、惯用语(“七五”规划、二万五千里长征)及少数不确切数字(三五百人七八十个)用汉字表述外,其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述计量单位不便换算者以历史习惯记述;建国后数字以统计局公布的为准,采用其它部门的数字一律加注。
九、人物编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人物为主,兼及在本地有影响、有贡献的客籍人物;凡在世人物,地专级以上作简介,县团级(实职)以上以表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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