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莒县志
作者 : 莒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中华书局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9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莒县志》的编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按现行行政区域,吝观地记述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二、叙事一般上起1840年,下迄1996年。为了保持史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部分章节作适当的追溯,大事记自莒国大事起到1997年7月1日。
三、本志坚持事以类从的原则,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设卷、章、节、目4个层次。标明题目,依次统辖。目一级有的未定标題,分若干自然段记述。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表述形式,以志为主,表随文附。全书以概述、大事记冠前,附录殿后,中设专志31卷。卷首一般设无题小序,共159章、620节。
五、传记人物,根据“生不立传”的定规,对已故有影响的人物,分别用传、录形式载入。以本籍人物、正面人物、近现代人物为主,按卒年排列。对影响较大的在世人物除采用以事亲人的方法记入有关章节外,设“人物表”以录入省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和高级知识分子。
六、釆用公元纪年,根据需要括注中国历史纪年。1912年前的月、日仍沿用夏历;文中使用“新中国成立前(后)”,或“建国前(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文中所谓“解放前(后)”,来指“1944年11月14日全县解放前(后)。
七、文中涉及地名及历代政权、官职等名称,沿用历史通称;古今地名不一致者,括号内加注今名。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类数据,均以本县统计资料为准,并使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采用当时实用单位。
九、行文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规范、严谨、朴实。文字使用汉字简化字,引用古籍或书写人名时,照原文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
十、本志资料来源于历史文献、档棗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和社会调查等,经考证核实后载入,文内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