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冠县志
作者 : 山东省冠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
出版社 : 齐鲁书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1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实事求是、明古详今的原则,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从自然、社会各个方面记述冠县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按总述、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人物等大类设卷。总述卷、地理卷、人物卷下以事物的内容、形式设编,经济卷、政治卷、文化卷则按事业立志设编。各编形式以志为主,兼有述、记、传、表、录等。除总述卷、人物卷外,其他各卷编下设章节,视情况设目。一般横排门类,纵述始末,力求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三、本志主要以冠县现行政区域即1961年7月调整后的行政区域为记述范。
四、本志上限不求一律,大部分编章内容为1840年或事物的发端,历史述要大事记、行政区域志、人物传、人物表等编适当上溯至有历史记载或585年(隋开皇六年)建县。下限总述卷、人物卷止于1998年,其他卷一般至1987年。
五、本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排列以卒年先后为序,卒年相同的以生年为序。未署县籍的均为冠县籍。未书明民族、性别者均为汉族、男性;散见于各编章中关于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的记述,一律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
六、本志数字一般采用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未有统计数字的由有关部门提供或从其他途径获得。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公元纪年及公历月日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建国前的年份必要时括注历史纪年,清代和其之前的历史纪年及夏历月、日用汉字书写,民国纪年则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七、本志叙事以文字为主,必要时辅以困表。除引文外,语言采用现代书面语体文。称谓重复出现时用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简称建国前后。所书年代均为20世纪。
八、本志资料来源为旧志、有关部门编纂的部门志、档案资料、采访资料、回忆录、社会调查资料、书刊及其他资料等,在志书中不再一一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