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朝阳县志
作者 : 朝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辽宁民族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3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朝阳县志》编纂,坚持唯物史观,坚持实事求是,以翔实的资料记载本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现状,旨在体现方志“资治、教育、存史”之功能。
二、本县志记事上限,起自史事可考之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末。
三、本县志由户言、概述、大事记、专志篇、人物传记与附录等部类组成。以“序”开篇,开宗明义;以“述”为续,综览全书;大事记为全书之经,纵记大事;“志”为全书之纬,分述专篇;人物传记,古代混编,近代分录;附录收尾,选入地方掌故为主篇之小补;图、表分插入有关篇章之内,随文设位,以“约”代
四、全书坚持横排竖写、纵横结合、分志并列的编纂体例。设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民族、农业、工业、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商业、粮油物资、财政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政党群团、政权、政法、民政、劳动人事、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人物等编。除卷首和大事记,全书专业志共21篇、92章、310节。篇下分章,章下分节,少数节下列目。
五、记事章法用语体文,记述体。少数章节间有注录体。
六、人物传记,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之正面人物为主,外籍在本地有重要影响者亦适当选入。
七、本志限内分期与称谓,以时代而划,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通谓“古代”。1840-1945年通谓“近代”。1946-1990年通谓“当代”。
八、纪年,古代则用朝代、年号、年份(括号内则标以公元前或×x×年);1840年以后通用清年号、民国纪年、公元纪年。
九、数据,包括实数和约数,均用阿拉伯数字。序数、代号、番号数字用汉字。字数后的量词一律用汉字。
十、计量单位名称、符号,按国务院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采用国际单位制。
十一、地名,均记当时地名。有变动的在括号内注明。
十二、本县志资料来源广泛,均经核实后采用;数据主要依据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