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溧阳县志
作者 : 溧阳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江苏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2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上限,建置篇上溯春秋时期,其他各篇尽量追溯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斷至1985年。为保持完整性,个别事物适当延伸记述。大事记延伸至1990年底。
三、本志坚持以事归类,类为一志。横排纵述,不受行政隶属关系限,贯彻立足当代、详今略古的原则。
四本志采用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体裁并用体例。志首设概述总揽全局、钩玄提要。大事记纵观历史,启合始末。全志分设26篇,分述事物发展。按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合理布局,力求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序例统一、归属得当。以文字记述为主,表随文出,图补文拙。志末设附录辑录文存。
五、本志贯彻生不立传的原则,传人物均为故人。以对社会发展有贡献、有影响的正面人物为主,亦载入个别阻碍历史发展的奸宄人物,为后人戒;名录收录烈士英名。凡在世人物确有事迹可志,在有关篇章以事系人予以记载。
六、县党政机关领导人更迭,限记中共县委正副书记、县政府正副县长、县人大正副主任、县政协正副主席、县人武部正副部长、政委。人民代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限记省级以上者。
七、本志使用语体文记述。行文要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通俗易懂。简化字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按《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进行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