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广州市黄埔区志
作者 :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
出版社 : 广东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9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广州市黄埔区志》的编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科学地记述黄埔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突出区情
特点和时代特点,力求达到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的统一,使之成为朴实、严谨、科学的区情资料文献,为区的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志叙事:上溯起源,因事而异;一般上限起于1840年,《大事记》中记述的大事上溯到西晋泰始元年(265),下限断于1990年,个别事物超出下限,记述中加以说明。政治运动散记于《大事记》和有关篇章中。
三、本志记述的空间范围,以1990年境域为准。
四、本志按事以类相从立篇,横分门类,纵向叙述。为突出区情特点,把《文物名胜》和《重大历史事件记述》单独设篇。全志设28篇128章475节。内容较多者,节以下设目和子目。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
五、本志的文字、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等均按国家规定的规范书写和使用。
六、历史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传统纪年,并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前、后简称为“建国前”、“建国后”。
七、本志釆用语体文、记述体。行文中涉及到组织机构、会议、文件等按当时称谓记述,一般采用全称,如以后釆用简称的,则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采用的简称。
八、《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年、月、日排列记叙;日不详者附于月末;月不详者附于年末;年不详者不记。
九、本志所记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排列以生年为序,其卒年下限延至1995年止。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用简介、名录和以事系人的形式进行记载。
十、本志资料来源包括查抄史志、历史档案、报刊、计划、总结,区属各部门(单位)提供,座谈、采访、口碑笔记、专题调查、特约稿件等,经分类筛选,考证核实,载入资料长篇和总纂稿,入志时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