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斗门县志
作者 : 广东省斗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中华书局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2001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是斗门县历史上第一部按地方志规范化体例编纂的县志。全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于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对本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记述和编纂。
二、内容结构由述、记、志、传、图、表、录和照片等组成,以志为主体。除《概述》、《大事记》和《附录》之外,志体正文按篇、章、节、目的层次排列,共分18篇113章,每章之内分为若干节和目,全志约为130万字。
三、本着详今略古原则,记事重点放在建国后,特别以建立斗门县以后为主。上限年代按所记述的内容需要而定,没有划一限制,下限一律定在1990年底。《大事记》记至1999年。县的领导干部任职,记至2000年底。
四、记述的地理境域,是以1965年建置斗门县规定划分的县境疆土为限(包括平沙、红旗农场)。
五、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不设专章,其经过和影响,以“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分散在有关章节表述。单位领导人更迭,只记述县委常委、县革委常委、副县长、政协正副主席、人大常务委员会正副主任和县武装部正副部长、正副政委,代表大会选举制的群众团体正副职。其余委任制的部、委、办、局和企业的领导人,除以事系人需要表明外,此志不作记述。
六、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地名、政府、官职和行政区域名称,按当时习惯称呼记述,不作更改。
七、历史纪年方法:清代前按朝代年号加括号注明公元年;民国时期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