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淮安市志
内容简介:本志记述了该市的自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编纂人员:钟士和, 孙芝瑶, 仇恒禄
编纂单位:《淮安市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0000-1991
出版单位:江苏人民出版社
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求实存真的原则,力求客观地反映淮安的情况。记述范围,以淮安市现辖境域为主,兼及历史上区划变动的情况;记述时间,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91年底,大事记延伸至1995年。
二、本志以语体文行文,体裁为序、述、志、传、图、表、录,记述层次为编、章、节、目、子目。
三、本志人物编分传略、表、名录三部分。入传人物均为已故人物,表、录不受此限。入传人物侧重本籍,兼收外籍;以卒年为序排列,卒年不详者只记生年。表收录的人物有进土,在本市工作或本籍在外地工作的知名人物,高校、科研、企业单位领导人和旅居港台及国外知名人士。入名录者为举人、先进个人,副地、师级以上领导人和高级知识分子,以及革命烈土。
四、本志在行文上一般采用约定俗成的简称,如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中国国民党简称“国民党”,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民国”和“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简称“新中国建立前(后)”或“建国前(后)”,“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淮安县(市)为“淮安”等。
五、本志纪年,建国前采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同一节内重复出现同一年号,只在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建国后,一律为公元纪年。
六、本志度量衡计量单位和货币面额,建国前均依当时名称;建国后,一律采用1984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建国初,旧人民币单位均折为新人民币。
七、行政区划、机构、职官、地名均依当时名称记述,如“山阳县”、“准安县”、“淮安市”等。
八、本志数字规范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
九、本志数据以统计局发布的为准。统计局缺少的,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十、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方志、正史、野史杂记、报刊、文书档案以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一般资料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