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息烽县民政志 8
息烽县民政志 8
息烽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990 年
222 页
作者:
息烽县志编纂委员会等编
格式:PDF
服务:10元
内容提要:
概述 1
大事记 12
第一章 机构沿革 34
第一节 民政机构 34
一、机构设置 34
二、职能范围 38
三、干部队伍 39
第二节 安置机构 40
第三节 移民机构 42
第二章 基层政区 44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政区 44
一、长官司 44
二、千户所 45
三、里甲 45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政区 45
一、建区设保甲 45
二、保改乡镇 46
三、建立联保 47
四、合并区乡镇 47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政区 48
一、区 48
二、乡、镇 49
三、建立公社 50
四、社改乡 53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56
第一节 民国时期区乡政权 56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乡政权 57
一、区人民政府和区公所 57
二、乡人民政府 58
三、人民公社 59
四、恢复乡人民政府 61
第三节 乡、镇人员训练 64
一、乡保甲人员 64
二、区、乡干部培训 65
第四节 基层选举 66
一、民国时期 6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66
第四章 优待抚恤 69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优抚 69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优抚 70
一、牺牲病故 70
二、残废抚恤 77
三、拥军优属 88
四、优抚费发放 92
第三节 烈士褒扬 96
第四节 烈士英名录 99
第五章 复员退伍、退休人员安置 107
第一节 复退军人 107
一、复员 107
二、退伍 109
第二节 革命残废军人 110
第三节 军队退休干部 111
第四节 地方退休人员 112
第六章 灾害救济 114
第一节 旱灾 114
第二节 水灾 121
第三节 雹灾 126
第四节 虫灾 132
第五节 火灾 133
第七章 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139
第一节 社会救济 139
一、困难户 139
二、五保户 142
三、精减退职老职工 145
四、宽释人员 146
五、扶贫扶优 147
第二节 社会福利 148
一、敬老院 148
二、孤儿院 150
三、康复院 151
四、其他 152
第八章 民政经费 155
第一节 使用范围 155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57
第九章 婚姻登记 163
第一节 民国时期婚姻 16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婚姻登记制度 164
第三节 婚姻登记 165
一、登记机关 165
二、登记手续 165
第四节 解救被拐卖妇女 169
第十章 殡葬改革 170
第一节 丧葬习俗 170
第二节 丧葬礼俗 171
第三节 推行火葬 172
第十一章 移民安置 173
第一节 土地征用 174
一、民国时期用地 17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地征用 175
第二节 乌江渡水库移民 181
一、勘测定界 181
二、淹没损失 181
三、水移库民 182
四、搬迁安置 182
第三节 生产建设 188
第四节 经费管理 194
一、财务制度 194
二、开支标准 194
第十二章 收容遣送 197
第一节 资遣就业 197
第二节 劝返回乡 198
第三节 遣送安置 199
第十三章 表彰先进 202
第一节 历次先代会 202
第二节 出席省以上先进代表名单 206
第三节 立功军人名单 208
一、抗美援朝作战 208
二、抗美援老筑路 210
三、对越自卫还击作战 210
四、部队国防建设 212
附录 文献存辑 214
一、贵州省息烽县关怀复退军人 214
二、息烽县人民政府通告 215
三、息烽县民政局、农业银行《关于农村民政事业费由农业银行、营业所、信用社监督支付的通知》 216
四、中共息烽县委文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逝世后有关治丧事项的暂行规定》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