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简介
【书名】:《高邮市民政志》
【作者】:高邮市民政局编
【出版社】:北京:方志出版社
【时间】:2010
【页数】:516
【ISBN】:9787802389878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民政机构及职能
第一节 高邮市民政局
一、机构
二、职能
三、高邮市(县)民政局历任负责人
四、中·共高邮市(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五、高邮市民政局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六、中·共高邮市(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
七、中·共高邮市民政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
八、高邮市民政系统工会
九、高邮市(县)民政局机关工会
十、共青团高邮市民政系统支部委员会
十一、高邮市(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第二节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二、科室主要职能
三、高邮市(县)民政局科(股)室历任负责人
第三节 乡镇民政办公室
一、职责
二、人员
第四节 民政直属单位
一、高邮儿童福利院
二、高邮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三、高邮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四、高邮市救助管理站
五、高邮市殡葬管理所
六、高邮市殡仪馆
七、高邮市临泽殡仪馆
八、高邮墓园管理处
九、高邮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十、高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十一、高邮市金属工艺厂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市(县)行政区划
一、市(县)建置沿革
二、撤县设市
三、1986年高邮县行政区划
四、1991年高邮市行政区划
五、2005年高邮市行政区划
附记1:民政部在高邮举办全国设市预测与规划培训班
第二节 乡镇行政区划
一、高邮县乡镇行政区划
二、高邮市乡镇行政区划
三、高邮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高邮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和场圃行政区划调整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区划
一、1986年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区划
二、村民委员会区划变更
三、村组合并调整
第四节 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划
一、居民委员会区划变更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划调整
三、2005年高邮市乡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域界线勘查与管理
第一节 行政区域界线勘查工作
一、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
二、行政区域界线勘查概况
第二节 行政区域界线勘查成果
一、省际行政区域界线勘查成果
二、市际行政区域界线勘查成果
三、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勘查成果
第三节 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
一、扬州市一泰州市行政区域界线高邮一兴化段海陵溪处争议调处
二、高邮一江都行政区域界线渌洋湖段争议调处
三、淮安市一扬州市行政区域界线高邮一金湖段高邮湖水域争议调处
第四节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第四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地名普(补)查
第二节 地名命名更名
一、高邮镇(含城区、高邮经济开发区、原武安乡、原湖滨乡)地名命名更名
二、车逻镇地名命名更名
三、龙虬镇(含原张轩乡)地名命名更名
四、马棚镇地名命名更名
五、八桥镇地名命名更名
六、卸甲镇(含原龙奔乡、伯勤乡)地名命名更名
七、汉留镇(含原甸垛镇)地名命名更名
八、汤庄镇(含原沙堰镇)地名命名更名
九、三垛镇(含原武宁乡、二沟乡)地名命名更名
十、横泾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一、司徒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二、甘垛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三、临泽镇(含原川青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四、界首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五、周山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六、周巷镇(含原营南乡)地名命名更名
十七、送桥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八、郭集镇地名命名更名
十九、天山镇地名命名更名
二十、菱塘回族乡地名命名更名
第三节 高邮市城区地名
一、高邮市城区居民区地名
二、高邮市城区路、街地名
三、高邮市城区居民巷地名
第四节 地名标志设置
第五章 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建设
一、村民委员会选举
二、村民自治
三、村务公开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一、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二、创建模范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六章 民间组织管理
第一节 社会团体
一、社会团体清理整顿
二、社会团体登记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三节 民间组织年检管理与表彰
一、高邮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四、民间组织财务审计与发票、会费管理
五、社团更名与换届选举
六、被撤销民间组织
七、民间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七章 社会事务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管理
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二、宣传婚姻法规
三、结婚登记
四、离婚登记
五、婚姻家庭状况
六、婚姻登记档案
第二节 收养登记与管理
一、收养登记机关
二、收养登记
三、收养登记档案管理
第三节 殡葬管理
一、殡葬改革
二、殡葬设施建设
三、殡仪服务
第八章 优待抚恤
第一节 优待
一、农村入伍义务兵优待
二、城镇(定量户口)入伍义务兵优待
三、高原(进藏)义务兵优待
四、军人立功奖励
第二节 抚恤
一、“三属”抚恤
二、残疾军人抚恤
第三节 优抚定补、荣誉金
一、定补
二、荣誉金
第四节 医疗优待
一、乡镇优抚对象医疗保健中心
二、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
三、乡镇优抚医疗服务站
第九章 烈士褒扬
第一节 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
一、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牺牲烈士
二、抗洪救灾牺牲烈士
三、舍己救人牺牲烈士
四、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
第二节 烈士纪念建筑物
一、高邮市烈士陵园
二、周山烈士陵园
三、毛伯勤烈士纪念碑
四、卸甲乡革命烈士纪念碑
五、左卿、秦梅青烈士纪念碑
六、横径革命烈士墓
七、孙子明烈士纪念塔
八、其他烈士纪念建筑物
第十章 双退安置
第一节 高邮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节 退役士兵安置
一、安置政策规定
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三、退役士兵经济补偿安置
四、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第三节 转业士官安置
一、安置政策规定
附记2:军队的士官制度
二、志愿兵接收安置
三、转业三级士官接收安置
四、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五、接收安置军队复员干部
第四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一、高邮县民政局接收安置分散居住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二、高邮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三、为军休人员服务
四、军干所事业费支出
第十一章 双拥工作
第一节 双拥组织
一、高邮市“拥军县”创建领导小组
二、高邮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三、高邮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乡镇、单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节 拥军优属
一、拥军支前
二、走访慰问
三、高邮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四、“爱心献功臣”行动
五、优抚对象经济合作社
六、“五好四自”活动
七、扶持优抚对象勤劳致富
第三节 拥政爱民
一、清理城河
二、抢险救灾
三、扶贫帮困
四、为驻地做好事
第四节 军民共建
一、国防教育
二、英模报告会
附记3:双拥六“十佳”名单
三、共管共育高邮籍军人
四、科技拥军
五、结对共建
附记4:“海空雄鹰团”简介
六、青少年军警校
七、军民联欢
第五节 创建双拥模范城、模范乡镇(单位)
一、创建双拥模范城
二、创建双拥模范乡镇、单位
三、受到扬州市表彰的双拥工作先进个人
第十二章 灾害救济
第一节 自然灾害
一、1986年全县主要灾情
二、1987年全县主要灾情
三、1988年全县主要灾情
四、1989年全县主要灾情
五、1990年全县主要灾情
六、1991年全市主要灾情
七、1992年全市主要灾情
八、1993年全市主要灾情
九、1994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1995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一、1996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二、1997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三、1998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四、1999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五、2000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六、2001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七、2002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八、2003年全市主要灾情
十九、2004年全市主要灾情
二十、2005年全市主要灾情
第二节 灾害救济
一、1986~1990年救灾救济
二、1991年特大洪涝灾害救灾救济
三、1992~1999年救灾救济
四、2000年“7·13”特大龙卷风灾害救灾救济
五、2001~2005年救灾救济
六、1986~2005年高邮市(县)下达救灾救济款情况
第三节 社会捐赠与对口支援
一、社会捐赠
二、对口支援
第十三章 社会救助
第一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二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三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第四节 农村医疗救助
一、高邮市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二、农村医疗救助
第五节 特困户建房救助
一、农村特困户草危房改造
二、城区特困户建房救助
第六节 特定对象救助
一、精简退职职工40%生活救助
二、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
三、未回城下放知识青年生活救助
四、职业制武警生活定补
五、宽释人员定补
六、起义投诚人员定补
七、老党员补助
八、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
九、麻风病人救济
第七节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一、优抚对象接待
二、收容遣送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第十四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高邮儿童福利院
一、基本建设
二、收养人员
三、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
四、残疾人矫治
五、老年人自费寄养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康复中心
八、国内、外领养
九、福利生产
十、社会捐赠
第二节 乡镇敬老院
一、村办敬老院
二、乡镇办敬老院
三、文明敬老院
第三节 老年公寓
一、高邮市老年公寓
二、湖滨老年公寓
第四节 农村五保供养
第五节 社会福利彩票
一、传统型即开式社会福利有奖彩票销售
二、电脑型社会福利彩票销售
三、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
第十五章 慈善捐助
第一节 慈善总会
一、机构及职能
二、高邮市慈善总会负责人
第二节 慈善款募集
一、“5·19慈善一日捐”活动
二、日常捐款
三、年度捐款万元以上单位
四、全市慈善款募集
第三节 慈善款救助
一、救助贫困学生
二、救助重大疾病患者
三、救助特殊对象
四、救助城乡贫困户
第十六章 社会福利企业
第一节 社会福利生产
第二节 社会福利企业新办、变更、注销
一、新办社会福利企业
二、社会福利企业变更
三、社会福利企业注销
第三节 福利企业管理
一、福利企业政策性规定
二、福利企业的申办、变更
三、福利企业年度检验
四、福利生产工作会议
五、社会福利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四节 直属福利企业
一、金属工艺厂
二、秦邮首饰城
三、南京得奥运动服饰有限公司
四、经营业绩
五、残疾职工生活
六、单位、个人所获荣誉
第十七章 老龄事业
第一节 老龄工作机构
一、高邮县老龄问题委员会
二、高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三、高邮市(县)老龄(问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中共高邮县老龄委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五、基层老年工作组织
第二节 老龄人口
第三节 老龄活动
一、老年大学
二、秋韵老年腰鼓队(舞蹈队)
三、老年门球运动
第四节 老龄工作
一、敬老日活动
二、颁发“老年人优待证”和“敬老优待证”
三、百岁老人长寿补贴
附记5:百岁老人名录
四、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十八章 民政信访
第一节 市民政局信访室
第二节 人民来信处理
第三节 群众来访接待处理
第十九章 民政机关建设
第一节 市民政局综合档案室
一、综合档案室建设
二、档案管理达标
第二节 市民政局局域网
第三节 民政信息网
第四节 电子政务
第五节 民政法治建设与政务公开
一、法制宣传教育
二、依法行政
三、民政部门行政执法事项
四、政务公开
第六节 民政干部业务培训
一、1997年民政干部培训
二、2002年残疾人工作干部培训
三、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培训
四、2004年民政干部业务培训
第二十章 民政计划财务
第一节 经费预算与拨付
第二节 经费使用
第三节 民政统计工作
第四节 会计电算化
一、市民政局机关会计电算化
二、市民政直属单位会计电算化
三、乡镇民政办公室会计电算化
第二十一章 民政人物和先进集体
第一节 人物传
杨立权
王沛
许学强
熊郑环
朱荣茂
第二节 市民政局局长简介
乐效正
张林
陈荣富
第三节 劳动模范
李朝珠
汤立华
黄素琴
第四节 先进工作者
第五节 先进集体
附录
一、中·共高邮市委员会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管理的意见》(邮发[1991]25号)
二、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意见》的通知(邮政发[1991]223号)
三、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邮市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邮政发[1997]115号)
四、《高邮市地名管理办法》(高邮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五、中·共高邮市委员会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邮市拥军优属暂行规定》的通知(邮发[2003]44号)
六、高邮市民政局、高邮市国税局、高邮市地税局《关于加强社会福利企业规范管理的意见》(邮民发[2005]27号)
七、中·共高邮市委员会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邮市双拥和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通知(邮发[2005]50号)
索引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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